中共德宏州委党校2023年度公开引进研究生公告
为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校(行政学院)工作条例》,更好适应新形势下党校发展需要,加快建成一支学科健全、专业结构合理的教学科研队伍,中共德宏州委党校2023年将公开引进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专业技术人员3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统一考核,综合评定,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
二、引进方式
以考核招聘的方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考核采取面试测评的方式。
三、招聘岗位、专业和条件
2.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忠诚于党的干部教育事业,品行端正,遵纪守法,符合公安机关政审有关规定;4.具备应聘岗位所需的专业、学历,具有扎实的理论功底,能够胜任党校教学与科研工作;5.招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后,5年内不得离开聘用单位。1.除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外,具有普通招生计划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87年8月25日及以后出生)。现场报名地址:芒市南蚌路30号(中共德宏州委党校组织人事科),联系电话:0692-3027022。(二)报名时间:从2023年9月1日至2023年9月10日下午16:00止(法定节假日及周末不受理现场报名),逾期不再受理。(三)报名要求:应聘人员请自行下载填写《中共德宏州委党校引进研究生报名登记表》(附件1)、《报考诚信承诺书》(附件2),并按要求提供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关证件及材料。1.现场报名须提供:毕业证、学位证、有效身份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党员身份证明、就业推荐表(应届毕业生)、自荐材料、报名登记表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及近期免冠1寸彩照1张。2.电子邮件报名须提供:毕业证、学位证、有效身份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党员身份证明、就业推荐表(应届毕业生)、自荐材料、报名登记表等相关资格证原件电子版及近期免冠1寸电子版彩照1张。(1)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吸毒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况的人员。(3)应聘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1.审核应聘人员报名资格及材料。现场报名的需审核毕业证、学位证、有效身份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党员身份证明及相关资格证原件。电子邮件报名的须审核毕业证、学位证、有效身份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党员身份证明及相关资格证扫描件。通过资格审核的应聘人员取得面试资格,进入面试测评环节。2.资格复审。面试测评前还需复审电子邮件报名应聘人员的毕业证、学位证、有效身份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党员身份证明及相关资格证原件。未通过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取消面试资格,资格复审时间另行通知。3.经资格审查符合该岗位应聘人员进入面试测评。面试测评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由中共德宏州委党校组织人事科通过电话或邮件的方式通知本人。1.教学能力测试。满分100分,根据学校指定的教学内容,应聘者设计好教学内容及方案,现场进行试讲(45分钟)。教学能力测试设置最低合格分数为70分,若教学能力测试成绩低于70分,不得参与后续的体检和考察。2.综合知识能力测试。满分100分,根据岗位需求进行提问,应聘者回答(15分钟)。3.记分方式。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取平均分计算出每人的测评成绩。教学能力测试成绩、综合知识能力测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进行计算。面试测评成绩=教学能力得分×70%+综合知识能力得分×30%4.严格执行回避制度。考官与应聘人员是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必须回避。5.面试测评成绩相同时,优先选择德宏州生源。(德宏州生源同等条件下德宏州5种世居少数民族优先,同是德宏州5种世居少数民族的,按德昂族、阿昌族、傈僳族、景颇族、傣族顺序优先);若无法以少数民族确定的,以教学能力测试成绩高低排序进入体检、考察程序;若按上述规定仍无法确定的,由中共德宏州委组织部、中共德宏州委党校共同研究确定。根据面试测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自理。对体检合格应聘人员进行政审考察,全面了解应聘人员的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学习和工作表现等情况。应聘人员体检、考察合格后,经中共德宏州委党校引进硕士研究生工作领导小组提出聘用初步人选。在德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州委党校网站予以公示和校内张榜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若在体检、考察和公示期间出现不符合条件或放弃情况时,按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照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工资待遇按照德宏州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标准执行。在考核引进过程中,对不遵守规定、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将取消考核、聘用资格,并按公务员招录及事业人员招聘相关规定处理。对失职、渎职的工作人员给予党纪政务处分,对情节严重的,移送有关部门查处。该公告未尽事宜,请与中共德宏州委党校组织人事科联系,联系电话0692-3027022。[附件: 附件2:报考诚信承诺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