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源佤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性岗位人员公告 根据《沧源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沧源佤族自治县机关事业单位实行政府购买性岗位人员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沧政发〔2017〕5

2017-09-16

沧源佤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性岗位人员公告

根据《沧源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沧源佤族自治县机关事业单位实行政府购买性岗位人员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沧政发〔2017〕50号)和《关于同意县教育局等县直部门使用政府购买服务性岗位的批复》(沧政复〔2017〕331号)、《中共沧源县委机构编制办公室关于核定县发展改革局政府购买服务性岗位的批复》(沧编办发〔2017〕73号)文件精神,为确保我局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性岗位人员工作顺利开展,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以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坚持能力与职位要求相适应,坚持考试与考察相结合。

二、招聘岗位及数额

粮食股1名、地区股1名、综合股1名、投资股1名、特色小镇领导小组办公室1名。

三、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公开招聘范围:沧源县户籍,男女不限,具有中专及以上学历,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2年6月1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有一定的文字功底,能熟练操作基本办公软件。

(二)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立场坚定;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3、勤恳务实,能吃苦耐劳,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三)以下人员可予以优先考虑:

1、有单位部门企事业服务经验的优先考虑;

2、在同等条件下对建档立卡户贫困家庭成员和零就业家庭人员优先录用;

3、沧源县世居少数民族大中专毕业生的优先考虑;

4、为本县社会经济发展有特殊贡献人员或在职干部职工的未就业家属、子女的优先考虑。

(四)有以下情形的,不得报考: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均不得参加应聘。

四、招聘时间及程序

(一)组织报名、资格条件审查

报名者须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和3张免冠正规近照以及工作经历书面证明(由就业过的单位提供)、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由公安机关提供),到县发展改革局(县政府四楼)领取《沧源县发展改革局求职人员信息登记表》填报。报名时间:2017年9月18日至22日,经审核符合条件者方可参加笔试。

(二)笔试、面试

公开招聘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法进行。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考试内容为发改工作综合知识,(时间:2017年9月  27日上午9:30-11:30分),笔试成绩公布在沧源佤族自治县政府公众信息网的“通知公告”栏,并以电话形式通知入围面试的考生。

面试:1、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2选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2、面试前有考生放弃面试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面试当天有考生未按时到达面试地点的,视为放弃面试,依次递补。3、面试和笔试成绩各占50%,总分100分,综合成绩相同时,笔试成绩高者入围体检。

(三)体检

根据招聘职位及名额,按照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总成绩高低确定名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选;考察结束后,县发展改革局将组织体检。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缺额,可依次递补。

(四)拟聘人员公示

拟聘用人员确定后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公示7天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录用的,进行录用(2017年10月2日至8日)。

(五)办理聘用手续

由县发展改革局与政府购买服务性岗位人员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实行一年一签,并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办理用工登记手续。在履行工作中发现作风不正,有参与黄、赌、毒等违法行为的,患有严重传染病的,用人单位立即与其解除聘用合同。

联系人:施丽妮,  联系电话 15012052830   7125970

沧源佤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

2017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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